廣西壯族自治區收費公路聯網收費清分結算中心 法律顧問服務項目詢價采購公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收費公路聯網收費清分結算中心法律顧問服務項目詢價采購(最低價中標),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有關事項公告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收費公路聯網收費清分結算中心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2.采購內容:廣西壯族自治區收費公路聯網收費清分結算中心法律顧問服務,詳見采購文件。
3.采購預算:14萬元/2年(7萬元/年)。
4.項目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濱湖路66號廣西公路大廈。
5.合同履約期:2026年8月5日至2028年8月4日。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供應商應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必須提供下列證照: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投標的準備和報價
(一)供應商應認真審閱本詢價采購文件,并按本文件的規定,提交完整的報價文件。
(二)供應商應用人民幣作響應報價。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三)響應文件
1、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簽署,如由代理人簽字應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授權書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并蓋章方可生效。響應文件一經涂改,應在涂改處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者簽章,否則其響應文件按無效響應處理。
2、供應商的資格證明文件視為響應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供應商在響應文件完全響應采購文件的前提下,應將響應文件用信封密封,信封封口處應加貼密封條,密封條應加蓋公章或密封章。
4.響應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并在響應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5、供應商應對響應文件仔細核對和檢查,截止時間后采購單位不接收修改響應文件的意見,除非采購單位對采購文件某部分內容進行澄清,所有供應商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書面答復。
6、截標時間及地點:供應商應在2026年7月27日18時00分前將響應文件交至南寧市濱湖路66號廣西公路大廈1810室,逾期將拒絕接收響應文件。
聯系人:張工,聯系電話:0771-2115843。
